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促使优秀干部脱颖而出,根据《江西建工第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中层干部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和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改革任务的有关要求,经公司党委研究决定,面向公司系统内开展公司部分中层管理岗位竞聘上岗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竞聘上岗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竞聘上岗职位
公司质量安全部副部长1名;
公司技术部副部长1名;
公司团委副书记1名。
三、竞聘资格条件
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除了应当具备《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外,还应该具备下列职位条件:
(一)公司质量安全部副部长
1.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建筑学、土木工程等相关工程类专业;
2.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3.具有5年(含5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3年以上(含3年)施工现场一线工作经验,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完成至少1个为1亿以上体量工程项目;
4.熟悉掌握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国家工程质量管理政策、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制度等;
5.获得省级及以上QC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奖项者优先;所管理的项目召开过市级以上现场观摩会者优先;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公司技术部副部长
1.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建筑学、土木工程等相关工程类专业;
2.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3.具有中级以上工程专业技术职称,有高级职称者优先;
4.具5年(含5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3年以上(含3年)工程管理、技术管理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开展工作;
5.获得省级工法奖项者优先;
6.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三)公司团委副书记
1.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
2.中共正式党员;
3.具有3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验;
4.拥护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热爱群团工作,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善于围绕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开展党建、团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5.具有较强的独立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扎实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以上涉及工龄、党龄、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
四、方法步骤
(一)组织公开报名
在公司官网、公司微信公众号等发布竞聘公告,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填写报名表(附件1),提供个人近三年主要工作业绩(附件2)。经公司各职能部门审核盖章后,于2022年5月31日17:30前报公司党群工作部。
由公司党群工作部进行档案审核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竞聘上岗全过程。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报名资格:
1.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在处分影响期内的、正在接受执纪执法部门立案调查的;
2.近3年来年度考核有被评为一般或不合格等次的。
(二)组织笔试
团委副书记岗位设置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对竞聘者就竞聘岗位知识和基础知识进行测试。质量安全部副部长、技术部副部长岗位不设笔试。
(三)组织竞聘演讲
竞聘人员简要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主要优缺点、竞聘考虑等,时间不超过6分钟。竞聘由公司领导和外部专家担任考官,按100分制进行打分。竞聘演讲分岗位逐一进行。
团委副书记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00分)*40%+竞聘演讲成绩(100分)*60%,总分为100分。
(四)综合指标计分
公司党群工作部根据竞聘人员所获表彰奖项进行综合计分,总共20分封顶。
质量安全部副部长岗位,竞聘人员近5年获得省级QC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奖项,每项计2分;近5年获得全国级QC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奖项,每项计5分。
技术部副部长岗位,竞聘人员近5年获得企业级工法奖项,每项计2分;近5年获得省级工法奖项,每项计5分。
团委副书记岗位,竞聘人员近3年获得公司团委表彰,每项计2分;获得集团公司团委及以上表彰,每项计5分。
(五)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按照1:2的比例,由公司党委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同时,党群工作部按照有关规定拟定干部考察工作方案一并提交公司党委会审议。作为考察对象的人员,如未竞聘上岗位,作为公司优秀后备干部储备。
(六)组织考察
公司党群工作部按照党委会审议通过的干部考察工作方案实施考察工作。考察中做到“凡提三必”。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根据需要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对考察对象书面征求公司纪委、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考察结束后形成考察材料,经公司干部考察组研究,提出任免建议。
(七)研究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召开公司党委会,集体讨论,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票决办法决定任职。
(八)任职
对拟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相关任职手续。
(九)实行任职试用期制
对新提拔的中层干部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
五、纪律要求
公司部分中层干部交流及选拔任用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管理规定》第八章“组织纪律”的要求,对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搞拉票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本工作方案未尽事宜,公司党群工作部及时向公司党委报告,由党委根据有关规定议决。
附件:
1.公司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报名表
2.近三年主要工作业绩格式参考